2.11案例十一:路边“急聘”全骗钱
如果你稍稍留意一下,就会在你身边的居民区、旧工业区以及一些角角落落里发现,这里诞生了一些“贸易集团”和“跨国公司”。这些大大小小公司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一年到头都在搞“急聘”“急招”“高薪招聘”,让人到处张贴一些被称为城市牛皮癣的招聘广告。这些牛皮癣广告要是可信,母猪都可以上树了。
20xx年的一天,笔者在福田区竹子林站等车,遇到了一个人正在公交站牌贴“牛皮癣”,我就叫住了他。问他为什么在公交站牌上贴东西,害的我公交站牌也看不清。他说,他好长时间没找到工作,口袋里也没多少钱了,就觉得好坏工作,先找一个再说。于是就根据这些牛皮癣式招聘广告,找到了工作。人家还让他交了100元的存档费和入厂费,仅余的85块钱,也交了饭费。他现在已经没有钱了,不想干也得干。人家答应一月给他500块钱,工作就是张贴这些曾经诱骗他上当的城市牛皮癣。
别人答应一月给他500块钱,会给吗?他说的话可信吗?我还没来得及细想,我等的公交车来了。我乘车离开了竹子林。
这些用不干胶小纸片印刷的小广告,都是骗子雇人张贴的。骗子的原则是,凡是有人出没的地方他们都贴,于是墙上、路面上、电话亭、电线杆,甚至厕所都给贴满了小广告。虽然没几个上当,但只有上当,他们是能骗钱就骗钱,骗不到钱骗人入伙贴广告。
2.12案例十二:出国梦里把身陷
一些非法中介利用人一些人欲到国外打工挣大钱的心理,打着向国外输出劳务的旗号,以及人们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了解,施展各种并不高明的骗术,导致大量淘金者上当受骗,梦断他乡,不仅使他们及其家人在精神和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恶劣的国际影响。
鞍山的周某一提起出国打工的那段经历就像是做了一场噩梦……..。一年前,按摩小姐周某想到国外发展,但苦于没有门路,因为到国外搞按摩是国家禁止的。谁知天上掉下来个馅饼,她得知B公司可以代理这项业务,便悄悄赶去洽谈。B公司在收取了周小姐3万元人民币后,与她签署了赴马来西亚的一家美容院做两年按摩工的合同,并为她办理了赴马来西亚的商务签证。当周小姐问起自己是去打工的,怎么手持的是商务护照时,B公司欺骗说,那是为了便于出境,于打工无干,到那边后我们会安排好的,周小姐信以为真。
几天后,周小姐顺利抵达马来西亚,就在她暗自折服B公司;神通广大时,不幸也开始了。一天,同事在看到周某赴马的证件后不安地说,你怎么办理的不是工作签证而是商务签证呢?这可是非法打工,签证过期还不离境者一旦被查获,根据马来西亚法律将被处以罚款和监禁。周小姐知情后恐慌起来。可就在她终日为自己的非法身份犯愁时,B公司在马来西亚的代理黄某找到她说,你只要交给我21000马币用于打通关节,我就可以帮你办成移民,这样你就可以在马来西亚立足了。此刻的周小姐仿佛看到了希望,便轻信了黄某的话。按照要求,周小姐先后将19000元马币和500英磅交给了黄某,但万万没想到的是,黄某收钱后不但没有为她办成移民,反而继续以种种理由向周小姐要钱。发现上当后周小姐绝望了,强烈要求黄某退还所交款项并送她回国。这时黄某凶相毕露,他以移民虽没办成,但却为打点关系而亏空了不少为由,反而强迫周小姐还钱。当看到周小姐的确已身无分文时,黄某等人竟通过拳脚迫使周小姐去mai淫抵债。此刻的周小姐不敢报警,她害怕暴露自己的非法身份而遭监禁,但又不堪忍受黄某等人的威逼和欺诈,在悲愤交加、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周小姐鼓起勇气走进了我驻马使馆………。
周小姐终于回到了祖国。她本打算通过非法中介实现其去马来西亚做按摩女的愿望,但聪明反被聪明误,她得到的是什么,是一场噩梦,是不尽的悔恨。
据香港某电视台报道,大陆偷渡到香港的人员中有八成是女性,这些女性中有七成被迫从事mai淫。偷渡到国外女人中有多少被迫从事mai淫?这个数目恐怕谁有统计不出来?不过应该不会少,要不<<参考消息>>、<<环球时报>>这样的国家级报纸也不会大量报道这一类的事例。
除此之外,交了几万块钱被非法中介骗到外国做工的男人也不少。有的不得不忍受低薪和苦繁的劳作,有的连工薪也没有。有的因非法滞留,被所在国拘捕,在监狱里忍受侮辱。惨死在英国海滩上的拾贝工人,偷渡美国的船上的累累尸骨,他们不是一个个冰冷的数字,一断无关紧要的文字,他们是老年父母的慰藉和依靠,他们是幼稚儿女的思念和骄傲,他们是我们朋友的朋友,我们血浓于水的同胞。我能为他们做些什么?难道是在此嚎啕?唯愿后来者鉴之,察纳雅言,咨诹善道。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必须具有商务部(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如是受经营公司委托招募出国务劳人员的单位,应向被招募人员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商务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因此,鉴别合法渠道与非法渠道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看一个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欲出国务劳人员可以按照下述方法去鉴别一家经营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一是可要求经营公司出示商务部(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也可从有关部门直接了解经营公司的经营资格情况。
二是如是受经营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招人,可要求其出示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商务部(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如经了解,经营公司具有外派劳务业务经营资格,最好再从经营公司处了解代理公司的情况。
三是可通过商务部网站、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网站、或当地政府商务厅、(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厅、局)的外经处进行相关咨询。
有的人持旅游、商务、探亲等签证到国外打工,却没有工作签证。短期的签证到期后,如果回国那么让骗子骗了几万块钱,连本还没有收回来,岂不是亏大了?如果滞留在国外继续工作,就是打黑工,一般国家都对打黑工的偷渡客处以巨额罚款和监禁,所以出国打工应该慎之又慎。
2.13案例十三:应聘公关先交钱
在工厂打工的袁小姐,不甘心在流水线上虚渡青春——风姿绰约,眉目含情的她另有打算。
有一天,同一条生产线上的江小姐告诉她,她曾偷偷的去应聘公关小姐,只可惜没有面试上。江小姐这么一说,勾动了袁小姐心中暗藏的念头。一天,她发现一条招聘广告上写道:某店高薪聘请私人伴侣、公关小姐,公关先生,底薪两万。另有提成,待遇优厚。广告上留着一个手机号码,她觉得她应该试一试。
当晚,袁小姐拨通招聘电话,是个青年男子接听的电话。该男子自称姓蒋,他对袁小姐说:对公关小姐的素质要求很高,首先要面试,要看容貌、看三围,还要看身高、看仪态。但是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在袁小姐成为正式员工之前,双方不方便直接见面。双方约定次日上午10时30分,在广州某星级酒店一楼的大厅“面试”。如果她来晚了,面试前要再打个电话。
次日上午10时30分,袁小姐如约来到了某酒店的大厅,并按对方要求在大厅里走了几步,然后就坐在酒店的大厅里。约10分钟后,她接到电话,是昨天和她通话的蒋姓男子打来的。这个姓蒋的男子声称已经看见她了,觉得其条件还不错,只需她把600元的服装费和手机费打到指定的账户上,就可立马上班。
《应届毕业生求职防骗宝典》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