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保防损胜于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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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21:28:25 浏览次数:540次 栏目:保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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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保防损胜于理赔,
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经营体制下,企业参加保险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但是企业投保还需转变思想,树立防损观念,加强企业防灾防损工作。
防损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企业参加保险之后,许多企业都存在这样一种思想,认为参加保险就等于入了保险箱,出险后保险公司都会赔偿。其实不然,企业投保后只是意味着保险合同关系的开始,投保人只有在履行了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出险方能获得赔偿。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保险人有权对保险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被保险人因此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防损才是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在国外,许多大企业参加保险,它们首先看中的是保险公司提供的防灾防损服务,其次才是保险损失补偿。世界航运业巨子台湾长荣集团长期与美国丘博保险公司签订一揽子保险计划,年保费支出达几千万美元。在长荣管理者看来,他们看中的是丘博保险公司提供的每年几次与集团联手进行的安全方面的检查。查出隐患,重点防范。一个精明的企业管理者购买保险的目的不仅在于转嫁风险,更要借助保险公司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尽量使企业避免风险,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因为一旦出险,企业很有可能陷入停产境地,这不仅使企业遭受财产损失,而且无法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很有可能使企业丧失一大批已建立良好关系的客户,严重者可以导致企业破产。另外,据统计资料显示,出险企业永久不能恢复生产和不能完全恢复生产的占有率为80%以上,即使能在几年甚至一年半载后恢复生产,企业中断营业的损失也往往是保险给付的4-5倍。可见,防范风险、避免损失比出险获得赔偿更为重要,这也是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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