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问:我有个朋友,投保了多份医疗保险,结果他生病住院,每天的理赔金额加起来,超过了他住院的费用,还有得赚呢。请问他这样的做法可取吗?
秦帛(安联大众):针对商业医疗保险来说,根据需求为自己投保多份保险是完全可以的。所以这位朋友的做法并不存在不可取之说。
医疗险属于健康险的一种,商业健康险可以根据给付方式划分为收入补偿型、费用报销型、特定疾病发生赔付型和综合性四大类。李先生的朋友投保的医疗保险类型应该属于收入补偿型保险。收入补偿型保险在发生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并不考虑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发生的费用,而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承诺的补偿金。比如住院医疗补贴险,是根据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来计算补贴。如果此时被保险人购买了多份或者高额医疗补贴,他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给付金,很有可能超过他实际的住院费用了。
但是,我们知道保险的含义是为了分摊风险带来的损失而采取的一种经济行为,这种行为绝非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所以,市民在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身需要,为自己制订合适的保险计划。不能因为追求高额的医疗补偿而盲目购买保险,毕竟,高的理赔金也需要高额的保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