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可报销医疗费,参加失业保险者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也可报销医疗费。那么,同时参加这两种保险的人,该如何报销医疗费呢?江岸区的黄女士就遇到了这种情况,近日她特向本报咨询。
黄女士既参加了医疗保险,又参加了失业保险。去年4月,她失业了,开始领失业金,为期两年。最近,她因病住院,花去医疗费4600元。
武汉市劳动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如果黄女士参加了医疗保险,至今仍在缴费、具有享受待遇的资格,则其医疗费应由医保部门报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报销。这是因为,医保待遇要高于失业保险报销的待遇,该局早就明文规定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果黄女士没有参加医保,或虽参加医保,但后来中断缴费、丧失了享受医保待遇的资格,则仍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疗费。(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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