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指引》引进了内含价值的概念,系统地规定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的组成和计算方法。内含价值在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被用作保险公司估值的主要手段,是大多数国际保险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关键指标。发布内含价值报告的编制准则,是保险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必将在促进我国寿险行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人寿保险的社会作用及商业模式
人寿保险的本意,在于利用群体的力量达到个体财务的稳定性。在计划经济年代,这个群体是国家或者单位。“单位”为人们发放退休金,报销医疗费用,提供死亡、伤残抚恤。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后,单位很少或者不再能提供原有的安全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现在依赖于收入和获取财富的方式使得人们在无法控制的环境和社会变化面前愈发脆弱。
我国寿险业自1996年分业经营以来,累计承保人数超过1亿,提供了养老、疾病、死亡、伤残、教育等关系到人们经济安全的各种保障。人寿保险的长期性拉长了保障的时间,结合保障种类的多样性和受保人群的广泛性,使得人寿保险的保障呈现出安全网的特点,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人寿保险本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寿险公司收进保费,签发保单,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进行赔付。盈利是这种商业模式能够运转的保证:
寿险保单是长期性的保单,有些长达几十年。寿险公司如果长期亏损,逐渐侵蚀原先健全的财务实力,可能难以兑现原先签发的保单承诺;寿险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是保险赔付,而其能力的基础在于自身的财务实力。盈利能力强的公司,能够逐渐增强其财务实力,就能够签发更多的保单,为更多的人提供保障;不能盈利的公司财务基础是不牢固的,如果签发保单过多,到时不能兑现,不但不能为社会吸收风险,反而会给社会带来新的风险。
人寿保险会计核算制度的局限性
人寿保险的经营特点与工商企业不同。投保人先交付保费,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然后才发生赔付。寿险公司的成本费用主要是保险金给付,发生的时间可能是收取保费后的很多年。因此,严格意义上说,只有一张保单终止,成本确定了,把这张保单所收的保费减去它的成本,才能准确核算出这张保单的利润。
实践中,需要每年核算损益,采用的核算方法是:以当年的收入,包括保费收入和投资收入,减去当年的各种费用开支,另外将以后需要承担的给付责任进行估计,提取责任准备金作为当年的费用开支,进行调整之后,就是当年的利润。
这种核算方式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按照审慎性原则,责任准备金的估计比较保守;二是寿险保单前期费用较高。结果是按照传统会计核算方法,寿险公司卖出新单后,前几年是亏损的,新单卖得越多亏损越大。但在一般的商业界,业务做得越多应该越好,会计结果与商业直观明显是背离的。
内含价值评估方法简述
内含价值评估方法最早出现在英国,当时主要是为了对付20世纪70年代对寿险公司的恶意收购。因为基于法定会计准则的评估方法低估了寿险公司的价值,使得一些不曾预料到的恶意收购发生。应用内含价值评估方法之后,寿险公司的评估价值大大提高,给予公司股东一个恰当的公司价值描述。之后,内含价值评估方法迅速在英国传播,并很快越过国界,先是在很多欧洲国家,随后被澳大利亚、加拿大、南非等国家广泛使用。
所谓内含价值,简单地说,就是在某一时点,所有有效保单未来所能获得的利润(或者亏损)的折现值。如果说的更科学更准确一些,内含价值就是所有保单未来股东自由现金流的折现值。后一种说法考虑了偿付能力和资本金的要求。
内含价值评估方法为判断寿险业务的盈利性提供了一个全面的视野。通过内含价值评估,一张保单一经签发,就可以判断其盈利能力。寿险公司做的业务内含价值高,说明盈利能力强,就具有比较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寿险公司做的业务如果没有什么内含价值,或者内含价值为负,说明盈利能力差,可持续发展能力就弱。因此,内含价值很好地贯彻了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指引》的主要内容及内含价值的局限性
《指引》参考了各国的通行做法,尤其参考了欧盟新发布的EEV标准,结合我国实际,系统地规定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的组成和计算方法,说明了各种假设的设定准则,阐明了需要披露的内容和格式。指引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分公司。
在使用内含价值报告时,要充分认识到《指引》确立的方法也有一定局限性:
首先,内含价值的评估建立在很多假设的基础之上,包括贴现率、死亡率、投资回报率、退保率、税收等。假设不同,内含价值的结果可以有很大的差距。在设定这些假设时,应当按照科学的方法,采用最贴近实际的估计。脱离假设,孤立地谈内含价值是没有意义的。
其次,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处于经济转型期,金融市场很不完善。《指引》在一些领域,包括金融选择权和保证、税收、资产的估值等方面还不能直接采用国外先进的做法。同时,在贴现率、投资回报率等假设的设定上,也很难找到一个科学的标准。
2003年以来,一些业务量较大的公司自觉使用内含价值理念调整业务结构。加强有内含价值、内含价值高的业务,降低或者放弃没有内含价值或者内含价值为负的业务。按照这一理念调整业务结构,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使得业务正步入良性发展。《指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内含价值评估方法的成熟和统一,标志着理性经营、可持续发展观念在寿险行业的牢固树立,必将对我国寿险业的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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