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急保障系统
(一) 信息保障
信息的畅通能保障燃气应急指挥中心迅速组织人员、物力进行救灾抢险,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我们将逐步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通过日常信息的沟通,及时掌握有关燃气动态。在接到有关事故的报告后,属应急处置范围的应先行处置,同时将信息迅速传递给上级部门及有关相应的救援职能部门。平时将救灾抢险重要信息资料储存在数据库,为救灾抢险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二) 人员保障
燃气应急处置组织人员实行统一指挥,燃气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由区政府领导担任总指挥,抢险工作现场指挥由燃气企业领导担任,同时设抢险副总指挥(同企业1~2人)。担任指挥人员应当有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能力,并熟悉应急预案。从事处置抢险人员须参加过业务技术培训,掌握燃气行业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配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在现场指挥领导下,有序地执行所承担的职责。
(三) 物资保障
按照市燃气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内部的应急预案,有关企业须配备必须的应急设施、装备、车辆和通讯联络设备,并保持良好的状态。在应急处置中,按现场指挥部要求,可以在本市道路、公路建设养护和各燃气企业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四) 专业保障
在应急处置中,指挥管理机构和应急处置工作部门应当要求相关企业单位对可能发生或将要发生事故场所和设备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到支援队伍必须服从区政府管理部门的调动,参加应急处置抢险工作。
(五) 相关保障
在应急处置中,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民防等社会公共救援部门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各司其职,行使保障职能,防止事态扩大。参与抢险人员必须是专业人员,并配备专业设施设备。
五.应急防范体系
(一) 加强防范管理
防灾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围绕为防止燃气灾害事故发生,以及燃气灾害事故发生后,快速处置,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底程度。燃气供应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加强对燃气生产、输送设备的检查;各燃气经营企业对居民、单位使用的燃气设备要进行安全检查。
(二)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按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燃气设施保护及安全使用燃气的全民教育。 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以安全用气和保护燃气设施为核心内容,以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及外来人员为主体,采用形式多样、内容由浅入深的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使人们对燃气的防范、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
燃气经营企业应经常派出专业人员进入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使用燃气的教育,区燃气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做好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教育;燃气企业加强对职工的专业安全培训、消防培训、岗位培训。
(三) 加强防灾网络
燃气应急处置组织平时要与本区的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民防等社会公共部门加强联系,将有关部门的联系人、通讯地址输入数据库,建立防灾网络。
(四) 加强经验分析
专业企业和管理部门应对事故原因和相关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并对相关的专业(如住宅设计、物业管理)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 加强预警演习
区内各燃气企业应建立应急预警演习制度,不定期的组织燃气应急处置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不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并确保负责急抢修的队伍始终处在预警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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