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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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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幼儿园规章制度大全,公司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qingsong8.com 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人事部门根据办学、进修计划、《证书》记载的学习内容,检查继续教育时间完成情况。对完成规定任务的,在验证意见栏内注上“xx年度完成”字样,并签字盖章,未完成的不予验证。    
  第十六条 各企、事业单位应结合继续教育的开展情况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其业务政绩档案,作为晋升、聘任和续聘的一项重要条件。凡列入单位年度继续教育对象者,未完成既定继续教育任务或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第四章 教育基地、师资和经费
  第十七条 继续教育的实施应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利用现有办学条件,就近、就地、就便办学。县委党校、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及其他有相应条件和能力的职工学校和科研单位等可以申请作为继续教育基地,经县人事局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在保证完成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基础上,可以开展面向全县不同层次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第十八条 人事部门作为继续教育牵头抓总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依照省继续教育评估标准以及评估办法,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评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等级,逐步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实施网络。
  第十九条 继续教育的师资应当由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教学能力的其他人员担任。教师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以兼职的为主。担任继续教育的教师须报县人事局审查备案。
  第二十条 继续教育的经费应由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县级财政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经费支持;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相应增加。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和进行课题研究的继续教育费用,可在项目经费中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依照规定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学费主要(除单位与个人另有约定可由个人承担部分费用以外)由所在单位承担,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继续教育基金。
  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中的有关收费,应按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组织管理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县人事行政部门是我县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县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拟定、规划编制以及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继续教育卡登记验证等宏观管理以及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根据全县各项事业和新科技发展的要求,编制继续教育进修计划。经人事局批准,可以举办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并向学员出具“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要加强教学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并做好继续教育统计工作。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ww.qingsong8.com网。
  第二十四条 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系统、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及有关管理办法,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并会同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行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工作。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继续教育活动,并按规定提供必要的继续教育经费,做好继续教育登记、考核工作,接受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无主管部门单位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由人事部门或负责其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第二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检查考核。在学习、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包括工资调整),与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相同。
  第二十六条  县人事部门定期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乡镇、部门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力度,每年对各行业、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通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XX县人事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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