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从老龄工作部门层面上看,当前要着手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大力加强调查研究,促进新的农村老龄工作政策出台。当前农村老龄工作的核心也是难点“养”和“医”都是表现在缺乏制度保障上,老龄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人生活现状和医疗状况的详细调查,在大量掌握资料的情况下,科学分析,分类研究,切实做好做实农村老年人生活和医疗底情研究工作,为探索和制定新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打下基础。重点加强对贫困老人的调查,对能否把贫困老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进行试点探索或者建立定期定量救济制度。2、注重资源整合。一是在行政资源上,要形成开展农村老龄工作主管领导重视、各涉老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良好局面;二是在农村涉老政策的整合上。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这意味着近几年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涉老职能部门的工作重心在向基层和农村转移,并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和措施。这既是推动农村老龄工作全面发展的契机,同时也要求老龄办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了解熟悉各种涉老工作政策,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发挥自身应有的综合协调职能,引导农村为老服务资源的整合,避免职能部门由于自身业务视角的局限,导致服务设施条状分割,重复建设,造成浪费。3、继续加强农村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首先要建立健全县级老龄工作机构。县、区级老龄工作机构是指导农村老龄工作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市还有两个县、区没有健全老龄工作机构,其它县、区也还存在机构薄弱,编制和经费缺乏、人员不稳定,兼职居多等问题的。
其次要加强乡、镇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在税费改革、乡镇机构精简的新形势下,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三是大力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应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精神为契机,加强乡、镇老年人协会建设。老龄部门要通过与民政部门共同协商,拿出明确老年人协会法律地位的措施或办法,使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健康发展轨道。4、建立基层农村老龄工作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农村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是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指标体系及考核体系。当前要利用第二轮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区和市级敬老模范乡镇的时机,建立统一的农村工作目标考核制度。以农村老龄工作为内容,制定可操作性的综合性考核指标和专项指标。注重考核方法,建立奖励制约机制,把考核内容与各级党政领导工作考核内容结合起来,形成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回顾过去近二十年我市农村老龄工作从起步到发展所走过的风雨历程,几多欣慰,几多责任,欣慰农村老龄事业开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责任在于农村老龄工作还有很多困难,任重而道远。未来的20年,我们将经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将实现十六大报告中描绘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没有农村老年人同步进入的小康社会,是一个不全面,不完善和水平不高的社会。因此,农村老龄工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还将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还将在不断探索和实践农村老龄工作的过程中,开拓新思路,研究新方法,走出新路子,不断提高农村工作整体水平,为最终将我市农村老年群体带入和谐美满的小康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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