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历史 地理 政治 中考 高考 阅读 句子 科普 评语 计划 总结 诗歌 竞赛 教育学习 | 作文大全 | 试题课件 | 诗歌大全 | 百科知识 | 文书写作
当前位置:轻松教学网范文写作各类材料剖析材料农村改革法律剖析材料

农村改革法律剖析材料

我要评论(0) 字号:T T 01-01 15:17:19   浏览次数:586  栏目:剖析材料
标签:教师自我剖析材料大全,教师个人剖析材料,http://www.qingsong8.com 农村改革法律剖析材料,

“俺这是偏远农村,又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没什么‘油水’,很多人都还不愿意当村长呢。”家住**南阳农村的**坦言。

  “虽然穷,但俺听说,俺们村每年雨季都会出现危房,上级要下发补贴,平时也会给五保户等发补贴,这些钱到了村干部那里会被克扣一部分。俺们村长的工资一个月就20块钱,村干部贪点钱太正常了,没好处谁干呀?”电话里,**的笑声很憨厚。

  事实上,在**的农村,这种现象也并非没有。**市检察院在一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上将“村官腐败案件”作为完整板块展出,其中提到一个案例:**市延庆县井庄镇中,村官占据了案件数量的70%以上,由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已占农村信访总量的50%以上。

  输入“村官腐败”百度一下,就会出现19.9万篇的相关网页。遍及全国各地的村官腐败可谓“触目惊心”。分析相关报道可以看出,近年来农村最突出的腐败问题就是“村官将黑手伸向集体土地”。

  **省**市纪委办公厅曾公开披露,**市**区前进乡望花村村委会主任**非法占有国家和集体财物1000多万元,还骗取国家土地出让金,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从中获利,其违纪违法金额共计**00余万元。

  来自人民网的报道称,**省岚皋县堰溪村原村支书王显正隐瞒收入不入账,先后将转让土地款19万元据为己有;江西省丰城市阳坊村6名村干部从20**年开始,短短3年,挥霍公款达36万多元;**省慈溪市界牌村原村支书朱晓其,在其任职的13个月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609.6万元。

  人民网转载**法制报的报道称,**省**县昭关镇潭泉村3名村官在协助昭关镇政府协调、处理华东电网50万伏输变电滁州至马鞍山线路在潭泉村境内施工过程中,利用经手、管理施工占地、青苗等给予各种补偿费之机,采取收款不入账、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吞公款3.75万元后私分。

  据统计,自20xx年以来,**省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2条,涉案金额3**余万元;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17件28人,其中,贪污、挪用公款案13件22人。

  无独有偶。**省**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自20**年建院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件14人,其中涉及农村干部的案件就有6件12人;重庆市政法机关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村干部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村官腐败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根源。

  “在村干部腐败案中,大权在握的村支书兼村主任的一把手犯罪占非常大的比例。另外,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这‘三大员’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的情形也并不鲜见。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数百万,甚至几千万元。”**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董钊曾对媒体这样表示。

  “在不少地方,腐败村官富得流油,集体却一贫如洗。这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阻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张虎林说,村干部本应为农民的“带头人”,有些却蜕变为农民身上的“寄生虫”,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

  位小权大缺少监督

  村官是“从事公务”的人员,但不是公务员,故而纪委的纪律之杖够不着;村官是一级组织的“干部”,但不是我国行政意义上的“党政干部”,故而“监察”的规矩之箍套不上。

  究竟是什么使得这些村官如此胆大妄为?

  “村委会权力太大。”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焦洪昌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村民自治主要权利应当体现在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8个方面的事项应该由村民会议决策,但实际上这种民主决策权并没有落实到村民会议中,村民自治变成了村委会自治,这就使腐败有了潜在的可能。

  而权力之手最容易伸向金钱,尤其是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时。有专业人士曾这样归纳:有的村,村支书签批,村主任也签批,造成财务管理混乱失控;有的村,会计、出纳不分设,让一人兼任,更有甚者,村会计、村主任和村支书有一定的亲缘关系,钱账不分,白条坐收坐支,缺乏制约;个别从事财务的人员不懂会计业务,不坚持原则,惟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命令是从。这些都为村干部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

  “公开村务、公开账目对防止村干部腐败有好处。”**对记者说,可是村干部如果不公开账目,农民也没啥好办法。

  因为看不到账目,一些村民代表根本就不清楚财务家底,所谓的村民监督小组也就形同虚设。“公示墙”、“明白纸”,在农民心里也就变成了“糊弄墙”、“糊涂纸”。

  记者了解到,虽然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已经搞了好多年,各地也出现了许多好的做法,如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公开,村里重大项目或开支由村民理财小组商量讨论,村级财务实行“双代管”等,但有些地方或单位只是走过场、搞形式。

  “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背景和成因十分复杂,但主要与村里的民主氛围、村务公开透明程度密切相关。”张虎林说。

  有人指出,上级部门监督不到位是另一个原因。由于政务繁忙,人手不足,一些地方对村干部腐败案件,持“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有关部门对于村干部的管理,也是按职能分工各管一段,缺乏协调机制。一些乡镇干部反映,村民委员会是一个自治组织,乡镇与村委会不是领导关系,乡政府对村干部不好监管。他们感叹:“老办法不顶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

  专家对此做了更深层的分析:村官是“从事公务”的人员,但不是公务员,故而纪委的纪律之杖够不着;村官是一级组织的“干部”,但不是我国行政意义上的“党政干部”,故而“监察”的规矩之箍套不上,连被监督的份儿都没有。

  其实,法律赋予了农民监督村干部的权利,那么,他们又能起到多大的监督作用呢?

  “只要不太过分,我们一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说,就算去告状,如果告不赢,可能还会被刁难,“有那功夫,还不如多花点精力在田里,多收点粮食呢。”

  专家指出,大多数村民自治意识和观念相对淡漠,再加上一些地方没有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有效的宣传,致使许多村民不懂该法,难以组织起来集体监督村干部的日常工作。因此,大多数村民也难以发现村干部的越轨行为,即使发现了也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惩处不力法律难落实
 
  实际上,关于惩治和预防农村腐败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有很多。问题在于,农村腐败问题情况复杂,涉及到诸多复杂因素,加上制度界定腐败现象的成本很大,所以,惩治不力和预防无效的现象也是存在的。

  除了预防不到位外,发现问题后的惩处似乎也不容乐观。

  某市一位纪委常委、监督室主任曾向媒体表示,目前,个别乡镇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而且“现有的某些制度规定,也不能从实际出发,而是照搬照抄,真正能够发挥作用的很少,更谈不上实施责任追究”。

  还有的乡镇领导认为基层工作难度大,特别是农村干部出点问题在所难免,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捂则捂;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

  “实际上,关于惩治和预防农村腐败问题,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经有很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告诉记者,首先有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党内文件都有明确规定;其次是国家刑法对于各种腐败现象有明确的法律制裁措施;另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对于农村腐败问题都设定了相关条款加以防范,包括群众监督、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等。

[1] [2]  下一页

,农村改革法律剖析材料
标签: 法律  剖析材料,教师自我剖析材料大全,教师个人剖析材料,各类材料 - 剖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