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行风建设工作,并将召开动员会情况上报市局行风办。
4、公开承诺。市局主要领导根据市评议办安排通过电视和报纸进行公开承诺。各县(市、区)局和局直参评单位也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行风建设及服务承诺。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继续在“114”查号台登记和向新闻媒体公开行风建设热线电话(市局热线电话6268191、6268001)。
5、加强舆论宣传。市局及参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市评议办和市电台联合举办的“清晨行风热线”节目,及时受理和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市评议办在《邯郸广播电视报》开设的“千家万户评行风”活动,注意收听、收看省电台、电视台举办的“阳光热线”、“聚焦行风”节目,对节目反映出来的问题,有关单位要尽快调查和落实,确保反映的问题落实到位、处理到位、及时反馈。注重与当地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加大对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宣传报道力度。并积极向上级新闻媒体推荐,加大宣传的广度。
6、积极参与各级评议办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并自行组织一次“阳光服务”活动,散发宣传制品,宣传交通形象,现场受理群众投诉,服务社会。
7、积极与各级评议办及评议团联系和沟通,调整和续聘交通系统行风监督员。
(二)自查自评阶段(5、6月份)
1、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有关单位及各基层站所要从以下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查机关效能建设是否扎实开展,工作作风是否转变,为企业、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是否增强,有无违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六条禁令”行为;有无“冷、横、硬、推、拖”等行为;有无在岗不尽责,行为不规范,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问题;有无官僚主义作风、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工作进展迟缓和矛盾激化引起的集体上访。二查执法是否公正,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廉和以权谋私现象,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问题。三查在优质服务中是否做到了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服务设施是否完善,服务是否到位。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四查政务公开是否到位,有无不公开、半公开或假公开等现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是否完善,公开渠道是否畅通,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和真实,公开范围是否与行政权力涉及的范围一致。五查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招投标。六查“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落实,有无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现象,有无下达罚款指标。七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建设资金问题。
2、采取的方法是:(1)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集中查找本部门及个人存在的问题。(2)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发动干部职工帮助共同查找本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3)开展“下评上”和“互评”活动,各级领导主动深入下属单位、基层、服务对象查找问题,组织各单位之间互评联动查找问题。(4)主动与各县(市、区)四套班子及市直相关部门联系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5)向社会各界发征求意见卡、调查问卷,在市区繁华街道设立行风投诉站,推行“阳光服务”,定期征求群众意见。(6)开展“听民声、访民意”活动,广泛查找问题。(7)组织座谈会、公路巡视、听证会等,邀请人大、政协、评议代表、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帮助查找问题。(8)积极参与市评议办组织的“创建平安大道”为主题的户外主题评议活动,认真纠正和解决公路“三乱”问题。(9)加强与各级评议团联系主动查找问题。
有关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查找的问题及制定整改的措施上报市局行风办。
(三)整改问题阶段(7―10月份)
此阶段重点抓好自查问题整改和各级评议办组织听证质询会的会前问题整改工作:
1、对自查的问题、评议办转办的问题及社会各界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归纳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将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专项资金使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实实在在整改,完善和修订规章制度,狠抓各种制度的落实。
2、内部通报存在的问题,并在新闻媒体和宣传栏上公示,对前段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彻底整改。
3、加大问题的整改和查处力度,实行问题挂账督办制,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对顶风违纪、屡查屡犯的要坚决从严处理。各级班子成员及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整改问题的暗访,确保整改效果,严防反弹和新的问题出现。
4、各有关单位10月25日前报告整改情况,届时市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承诺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
(四)参加评议阶段(20*年11、12月)
主要做好以下4项工作:
1、利用新闻媒体进行践诺。
2、展示行风建设成果。
3、积极配合市评议办组织的工作考核、问卷测评活动,为民主测评创造宽松环境。
4、组织考核评比活动,评出优秀单位。各县(市、区)局于20*年12月底以前将局属基层站所考核结果报市局行风办,市局直属职能部门推荐一个优秀基层站所,同时上报县局在当地评议的结果。
(五)总结表彰阶段(20*年1、2月)
市局对评出的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对在当地获得优秀单位第一名和免评或已进入免评行列未发生重大问题保持“民主评议优秀单位”荣誉称号的县(市、区)交通局进行表彰和奖励,获免评的奖2万元,优秀单位第一名的奖1万元(并列第一名的除外)。因工作不力,被市委、市政府、省交通厅及以上机关、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纪检、检察机关查处、认定有违纪行为,影响到市局免评或发生重大问题被撤销免评荣誉称号的县(市、区)交通局和局直有关单位给予3万元的处罚,并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罚金从行政经费中扣除。对在当地获得优秀第一名或免评的扩权县(市)交通局给以表彰,奖金由本单位兑现,发生上述问题应给予3万元处罚的,建议当地政府对其进行处罚。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各级交通部门要把行风评议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加强和充实组织力量。市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下:党组书记、局长郝泽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论光耀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清良、郭廷智、宋新华,纪检组长刘峰泰、工会主席涂新,助理调研员袁绍成任副组长。征稽处、运管处、养护处、出租汽车管理处、工程管理处、地方道路管理处、局办公室、体改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事务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行风建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郭新成同志兼任行风办主任,邢承瑞、王录昌、刘福田、成国春同志任副主任。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参评单位都要充实调整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郝泽民同志对全市交通系统行风建设负总责,刘峰泰同志主抓全市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党组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对分管单位和系统的行风建设负责。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参评单位也要根据工作分工情况,明确班子成员对主管部门和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确保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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