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照活动开展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作出评价。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查找不足。要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思想共识、实践成果和成功经验,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提出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措施。总结报告要及时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我局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由党组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带头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带头指导工作,抓好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带头破解难题,协调解决一件以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带头推动创新,指导建立一项促进科学发展的机制制度。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领导干部的重点考核内容。
(三)周密安排,强化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不定期指导检查,检查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领导小组将以适当方式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补课”,确保不走过场。要认真做好转段衔接工作,每个阶段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写出阶段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转段工作在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进行。阶段工作小结要及时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统筹兼顾,确保实效。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各单位要与正在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促进干部作风的改进和发展环境的优化;与“三年大变样”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提高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与完成日常工作相结合,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五)强化宣传,推广典型。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制定专门的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工作的重点和措施。要加强与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及时选树学习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做法、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向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为今后的学习实践活动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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