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委:
(一)工作重点
1、利用市场公示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氛围。
2、强化重要商品购销台帐制度,建立重要商品、驰名商标和地方著名商标的商品购销台帐,规范索单登录,加强进货渠道的可追溯管理,为执法部门的相关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3、本次整治以九星市场、东方国贸及部分钢材市场为主。
(二)工作要求
1、把好注册商标商品进货关。对市场内经营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汽配、建材、装潢材料、电器产品、服饰、钢材等商品中的注册商品,在进货时进行商品认定、查询,防止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办法》要求,推广使用有关应用软件。
2、把好专利商品进货关。对市场内经营的建材、电器、食品、药品等商品中的专利产品,严格进货渠道管理,强化专利产品认定、查询工作。进一步推广应用《专利商品数据库管理软件》以加强管理。
3、切实保护著作权。在市场经营主体中强化正版软件的使用,市场内严禁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和软件。
4、配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加大监管、打击的力度。
区司法局:
(一)提高认识,把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融入到常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
一是在2*年闵行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列为工作重点,要求各普法实施责任单位积极组织宣传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采取专利、商标、版权法律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宣传。三是协调、配合区文广局在区电视媒体上开辟知识产权法制专栏。
(二)拓展平台,依托各项法制宣传周、月、日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将知识产权法的宣传融入到四月份综合治理宣传月中,期间举办处级干部法制讲座,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咨询活动,形成较强的宣传声势和规模。二是配合区科委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主题,办好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制作相关知识产权法的宣传版面,进行集中宣传和巡回展示。三是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每年的“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的宣传有机结合,借力造势,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公民的知晓率。
(三)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工作职责,积极组织、督促、协调相关部门的宣传活动,由法制宣传科专门负责制订有关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工作,以使这项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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