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xx年1-8月,,养老保险扩面征缴171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100人的156%;失业保险扩面征缴139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900人的155%;医疗保险扩面征缴969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700人的139%;生育保险扩面征缴1442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900人的160%;工伤保险扩面征缴1383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100人的126%。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8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缴费300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4000万元的75%;失业保险缴费30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370万元的83%;医疗保险缴费156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950万元的80%;生育保险缴费13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70万元的80%;工伤保险缴费8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95万元的85%,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75%以上。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转移支出0.2万元,养老保险其他支出2.8元,失业保险救济金支出5万元,困难企业补助5万元(失业),医疗保险支出349万元,生育保险支出142万元,工伤保险支出12万元,按月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根据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克政发[]28号),克拉玛依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于7月开始,9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下移,参保人员可在就近的街道(乡)劳动保障事务所报销,方便居民。
,克拉玛依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047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021万元,支出415万元。,克拉玛依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已参保31047人的基础上,新增参保人数980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331万元,677万元。20xx年1-8月,克拉玛依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64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522万元,支出394万元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根据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小拐乡、乌尔禾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克政发[]31号),克拉玛依区积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
小拐乡有303人办理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金收入27万元;142人按月享受160元的基础养老金。20xx年小拐乡有261人办理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金收入15万元;154人按月享受160元的基础养老金。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十一五期间,克拉玛依区社保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的管理。
为了确保克拉玛依区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克拉玛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严格根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历年接受市区两级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均未发现截留、挪用、私存私放等现象。
为了规范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克拉玛依区社保局对1998-社会保险会计档案整理归档,于完成9年会计档案的移交进馆工作。
(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加强学习。“十一五”期间,组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员认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从理论上加强执法人员对于依法行政的认识和理解,从思想上树立法治意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在完成专项检查的同时,做好日常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大队共进行各类专项大检查15次,共检查企业1351家,涉及劳动者27753人;年审各类企业1994家,涉及30143人,签订劳动合同25378人。除专项大检查,“十一五”期间我大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16起,其中5人以上举报投诉案件34起,涉及投诉者1468人,为劳动者追回工资、押金等1715470元。
3、我大队负责绘制了“两网化”网格电子地图,负责起草了《克拉玛依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通知》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完成了25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招录工作,并委托市委党校培训中心对他们进行了为期20天的培训,共计144个课时。截止8月31日,共采集信息5572家。目前,正在比对工商局经营网点登记信息进行“查遗补漏采集”。
4、1月根据市政府及区政府的要求,我大队负责对我局所依据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清理,共整理出法律12部、行政法规12部、部门章程25部、自治区规章4部;整理行政职权依据84项,其中行政处罚80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
5、持证执法。为了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我大队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先后负责全局及本系统24人通过培训、考核,取得了“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资格;参加“行政执法证”取、换证考试14人,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证”取、换证4人。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6、为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告知程序,20xx年9月起,我大队编写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投诉告知书》并在投诉时向投诉人发放,使投诉人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四)人事工作
我区人才人事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事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牢牢把握人事和劳动保障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地把人事和劳动保障工作定位在抓基础管理调动服务于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及时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履行部门职能,继续强化制度管理,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完善人事管理机制,使人事管理程序化
建立了《克拉玛依区人事管理委员会》,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主抓,由区组织部、区人事局主要负责的区人事管理委员会议事决策组织,负责全区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人事管理工作。规范了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完善了我区人事管理的体制。
二、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使人事管理制度化
为加强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严肃人事管理纪律,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克人发[20xx]34号)精神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草拟了《克拉玛依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的意见》,建议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实施制度化管理。并对全区173个事业单位的编制与实有人员的清理工作(173个事业单位,核编3523名,实有在岗职工2809人、聘用人员1505人),研究分析了全区事业单位现有人力资源状况,对机构管理错位、人员身份管理错位问题,提出调整建议,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审议,为理顺管理提供依据。同时为制定人员需求计划提供了依据。
根据市人事局、市编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劳务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起草拟定了《克拉玛依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实施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协议》、《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及管理办法。完成了全区82个单位2761名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劳务派遣管理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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