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xx)
第一部分 土地利用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和中发[1997]11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精神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本次规划的总目标,围绕这一总目标应做到:
1、耕地总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并努力做到耕地质量逐步提高;
2、农业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
3、非农业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
4、土地整理全面展开,土地后备资源得以适度开发,实现对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5、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第三条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本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1、保护耕地,优先保证农业用地;
2、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3、坚持占用耕地与整理、开发、复垦挂钩;
4、体现用途管制,注重规划的操作性;
5、严格依照商丘市睢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标编制。
第四条 本次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xx年为规划期年,2000年为近期规划年,并展望到203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五条 概况
XX乡位于商丘市睢阳区南部,全乡21个村委会,143个自然村。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1996年全乡土地总面积593.0平方公里(5929.6公顷)人口44669人。东至平台,西至郭村镇,南至路河乡,北至城关镇。
第六条 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
一、农用地
1996年全乡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等)面积4632.88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8.13%。
1、耕地面积4481.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57%;
2、园地面积41.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0%;
3、林地面积31.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4%;
4、水面面积78.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
二、建设用地
1996年,全乡建设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为1124.06公顷,占全乡总面积的18.96%。
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为760.09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2.82%。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676.77公顷,占89.04%,农村居民点用地中闲散地、打谷场的面积分别为15.35公顷、30.11公顷。
2、交通用地面积为306.65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5.17%,其中农村道路164.39公顷,占交通用地的53.61%。
3、水利设施(包括沟渠、人工建筑物)用地面积为57.33公顷。
三、未利用土地(包括苇地、沙地、荒草地、盐碱地、滩涂)、其他未利用土地面积为172.6公顷,滩涂面积为95.73公顷,占未利用土地55.46%,其它未利用土地面积为76.91公顷,占全乡土地面积的1.3%。
第七条 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二、土地垦殖率高,全乡土地总面积5929.6公顷,耕地则达到4481.03公顷,垦殖率达到75.57%,远远高于全市的67.7%。
三、地势平坦,地力不均,耕地中中低产田比重较大,平均粮食单产为4500千克/公顷,大量中低产田影响土地的产出率和利用效益,若我乡提高农业种植科技含量,调整施肥结构,增施有机肥,推广高效农业种植,土地潜力可进一步发挥。
第八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人增地减的矛盾越来越重,人均耕地占有量逐年下降;
2、村庄建设无规划,居民点占地规模逐年扩大,形成大量的“空心村”;
3、乡镇企业用地,尤其施砖瓦窑业用地量大,造成大量耕地被毁;
4、调整产业结构无规划,大量耕地被占用发展林果业;土地利用方式粗放,重用轻养,土地利用效果低。
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与方针
第九条 本规划遵循以下土地利用方针。
1、优先保证农业用地,重点保护耕地;
2、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城乡居民点用地规模逐步缩小;
3、做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
4、加强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第十条 土地利用目标
1、2000年全乡总人口控制在45886人,20xx年全乡控制总人口在50639人。
2、200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控制在4350.65公顷以上;20xx年全乡耕地保有量控制在4276.46公顷以上,其中基本农田2582.03公顷,占基期年面积的58%,一般农田1694.43公顷。
3、1997-2000年全乡新增非农业建设用地为198.98公顷,其中控制占用耕地158.38公顷以内,20xx-20xx年全乡新增非农业建设用地164.01公顷,其中控制占用耕地129.19公顷以内。
4、1997-2000年全乡土地整理出耕地17公顷,复垦耕地 7公顷,开发耕地 4公顷,合计增加耕地33公顷;至20xx年全乡土地整理耕地33公顷,土地复垦耕地14公顷,土地开发耕地8公顷,合计增加耕地55公顷。
5、占补平衡后2000年耕地净增加130.38公顷,20xx年耕地净增加量为74.19公顷,合计净增加耕地204.57公顷。
6、2000年土地利用率提高0.2%达到98.2%;20xx年土地利用率提高0.3%,达到98.5%。
7、2000年粮食单产为11910千克/公顷,20xx年粮食单产为12510千克/公顷。
8、乡政府所在地20xx年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1467.06公顷以内。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布局
第十一条 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详见附表一
第十二条 规划期间全乡耕地规划平衡标详见表二
第十三条 农用地
1996年全乡农用地面积4632.88公顷,到2000年调整为4465.04公顷,净减 167.84公顷;到20xx年调整为4276.46公顷,净减63.7公顷。
(一)耕地面积 基期年4481.03公顷,2000年4350.65公顷,净减130.38公顷,20xx年4276.46公顷,净减74.19公顷。
(二)园地面积 基期年41.73公顷,2000年33.33公顷,净减8.4公顷,20xx年42.93公顷,净增9.6公顷。
(三)林地面积 基期年31.77公顷,2000年5.21公顷,净减26.56公顷,20xx年11.3公顷,净增6.09公顷。
(四)水面面积 基期年78.35公顷,2000年75.85公顷,净减2.5公顷,20xx年70.65公顷,净减5.2公顷。
第十四条 建设用地
1996年全乡建设用地面积1124.07公顷,到2000年调整为1315.05公顷,净增190.98公顷;到20xx年调整为1467.06公顷,净增152.01公顷。
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基期年760.09公顷,2000年782.54公顷,净增22.45公顷,20xx年887.24公顷,净增104.7公顷。
2、交通用地 基期年306.65公顷,2000年475.18公顷,净增168.53公顷,20xx年522.49公顷,净增47.31公顷。
3、水利设施用地 基期年57.33公顷,2000年57.33公顷,净增0公顷,20xx年57.33公顷,净增0公顷。
第十五条 全乡未利用土地面积172.6公顷,到2000年调整为149.46公顷,净减23.14公顷,到20xx年调整为61.15公顷,净减88.31公顷,全乡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开发滩涂、坑塘、沙地等为重点,以增加林地、园地、耕地、水面养殖等用地为主要目标,实行全面规划、适度开发。规划期内,通过开发未利用土地,补充耕地83公顷,建设用地362.99公顷,林果46.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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